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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硕士及本科留学生学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方案
2025-04-21   审核人:

天津体育学院

博士、硕士及本科留学生学位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方案

为使境外和在校本、硕、博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确保毕业论文工作有序、完整的进行。根据天津体育学院教务处、科研与研究生处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留学生实际,研究制定了天津体育学院本、硕、博留学生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机制

1.传媒与艺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为相关学院提供本、硕、博留学生名单,分别由相关二级学院为留学生统一委派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毕业论文(设计)计划安排和要求,自行组织本院本、硕留学生毕业论文选题、指导、成绩评定等各项工作(博士留学生按照学校《天津体育学院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执行)。针对境外留学生实际,导师可通过线上交流方式进行指导。针对校内留学生、入境返校留学生,必须通过见面方式进行面对面指导

2.硕、博留学生指导教师遴选及管理遵照《天津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天津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执行,每位导师每届指导留学生原则上不超过2人,指导数量不与其指导中国学生数合计,由传媒与艺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协同科研与研究生处安排管理。

二、学位毕业论文(设计)

1.依据天津体育学院对中国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要求,调整确定本科留学生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形式,以专业方向调研报告为主由导师与留学生协商确定选题方向。选题可根据留学生实际情况,结合其所在国、地区特点围绕当地体育、教育开展情况及其所学专业相关领域确定选题,并完成研究报告的撰写。

2.硕士、博士留学生学位毕业论文按照天津体育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处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管理规定与要求执行。指导研究生工作量及酬金按照《天津体育学院长期来华留学生活动及教学经费管理办法(暂行)》第三章(四)“来华留学生研究生工作量及酬金标准”计发,报传媒与艺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审核。

3.指导本科留学生毕业学位论文工作量,每指导1名本科留学生,计21学时工作量,由学生所在学院根据教师实际工作将工作量分配给相关教师,报传媒与艺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审核。

相关二级学院工作内容

1.留学生选学科、专业的二级学院,负责委派本科留学生毕业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硕、博留学生按照科研与研究生处导师互选制归属导师所在二级学院管理。

2.相关二级学院本、硕、博指导教师按照要求指导留学生完成毕业学位论文(设计)相关工作。

3.留学生在开展论文选题、调研方案设计和撰写完成论文(报告)期间,指导教师按工作计划定期对指导的留学生进行督导、检查。其间,需完成中期检查工作,包括提交中期检查申请书和阶段性成果报告,中期检查形式由各二级学院可自行决定和安排,完成后一周内,将每位留学生中期材料整理归档后提交传媒与艺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工作办公室

4.本、硕、博留学生所选学科、专业二级学院,负责对该学院所有留学生毕业学位论文进行评阅、答辩、成绩评定与核定工作,需二级学院主管副院长、教学秘书签字、盖章后,提交传媒与艺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工作办公室。

四、具体要求

1.相关二级学院本、硕、博留学生的指导教师,应本着对留学生学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悉心指导并完成毕业学位论文(设计)工作。在选题、开题、调研和撰写报告期间,指导教师需完成不少于三次以上在校留学生线下面对面或境外留学生线上沟通指导,并做好指导过程的书面记录

2.本科留学生毕业学位调研报告选题、开题、中期检查和报告各环节,可根据留学生实际情况采取评议组集体评阅、报告或答辩形式开展,也可不安排现场答辩环节,相关二级学院自行决定与安排。

3.对留学生本科毕业调研报告的成绩评定,可重点考察学生开展研究和撰写论文的态度、研究的能力、基本的科研素养等方面情况,对留学生汉语文字撰写能力的要求可适当放宽。调研报告的字数不得少于5000字,书写格式严格参照社科类调研报告形式

4.对硕士、博士留学生导师互选,按照天津体育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处导师工作管理规定及安排进行。

5.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教务处、科研与研究生处毕业生毕业相关规定执行,特殊事宜由传媒与艺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与相关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商定。

6.本实施方案从2023届本、硕、博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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